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0/2021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9    点击: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0/2021年度与荷兰

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的通知

各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发布《2020/2021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关于教育和科研合作与交流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现将我校关于该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选派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本科插班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

奖学金期限12个月。学年末,中荷双方将对通过该项目赴荷攻读学位人(学制应大于1年)进行学术审核,如通过审核,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

最长奖学金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资助内容

奖学金总额约为16,113欧元/年。具体资助金额按荷方当年资助标准执行。另,如留学院校收取的学费/科研费用高于奖学金提供金额,超出部分由留学人员自理。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本科插班生、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应在18-35周岁(即1985310日出生至2002310日出生);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即1970310日以后出生) 。

6.根据外方要求本科插班生须为国内大学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人员。除本科插班生外,其余均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7.获得荷兰学校正式入学通知或导师邀请信。

8.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9.熟练掌握英语或荷兰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和沟通能力,达到对方语言要求。

三、校内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1.202032-39日: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

2.2020310-318日: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被推荐人员应于318前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并向国际处提交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

3.2020318-320日:国际处审核网上提交材料、纸质材料,按照要求统一上报陕西省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阳

电话:029-8425301517782968905

附件:1.2020与荷兰互换奖学金

       2.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原文链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