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17年度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现将我校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内审核
1.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的老师,填写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申请表》(可从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一式一份),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各学院统一将申请表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请于2017年1月5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申请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老师,填写我校《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单位推荐人员申请表》(可从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一式一份),经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3月15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网上报名及报送纸质材料
1.学校审核通过者,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其网上报名及报送纸质材料。
2.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为2017年1月9日至1月13日,请各申请人自行填报。请申请者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 申请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为4月10日至14日,请各申请人自行填报。请申请者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校将对我校申请者材料进行统一收集和汇总,确认材料完备、合格后,再统一报送至受理机构。
三、有关说明:
1.学校审核通过后,个人填报网上填报信息,请认真核对各项,到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核对无误后再提交。否则一旦提交的信息有误,将无法修改。
2.提交信息后,请打印填报的申请表四份。
3.申请人有关申请、证照办理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查询:国家留学基金网站(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目,或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 龚先洁 电 话:8425301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26日
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陕西省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网址
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个人申报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项目选派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网(网址为:)查看。请各相关单位及时查阅,组织、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项目。
二、省教育厅受理人员范围
陕西省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的人员。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省教育厅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9日至1月13日。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2日至3月28日。
3.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仅面向项目院校):4月10日至14日。
四、省教育厅受理申报材料的要求
申请人要客观填写申报信息,按时完成网报材料提交,并将纸质材料报送所在单位审核。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审核、整理申报材料,在受理时限内统一向省教育厅报送。对于逾期未报送的,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信息不真实的,网上信息与书面信息不一致的,省教育厅将一律不予受理。具体申报材料为:
(一)推荐公函。公函须由推荐单位正式印发,具发文文号,留有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函要明确申请出国留学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职称、留学项目、留学国别、留学身份、留学期限及现有外语水平。
(二)个人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省教育厅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各留存一套。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另,各相关单位在向省教育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前,请统一将本单位推荐人选个人申请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word版本)以及需由省教育厅统一上传的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5332371162@163.com。
联系人:杨洋 刘贺英
电话:029-88668929、88668885
陕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