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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现将我校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对象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申请时,需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邀请时间起点应在20199月至20209月之间)。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西部项目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三、校内审核  

(一)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人员,填写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申请表》(可从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一式一份),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9325日前由学院统一将申请表和外方正式邀请信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申请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人员,填写我校《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单位推荐人员申请表》(可从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一式一份),经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9325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网上报名及报送纸质材料  

(一)学校审核通过者,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其网上报名及报送纸质材料。  

(二)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为2019310日至331,请各申请人自行填报,并于2019331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为41日至15日,请各申请人自行填报,并于2019415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校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统一收集和汇总,确认材料完备、合格后,再统一报送至受理机构。  

五、有关说明  

(一)学校审核通过后,个人网上填报信息,请认真核对各项,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核对无误后再提交。否则一旦提交的信息有误,将无法修改。    

(二)提交信息后,请打印填报的申请表四份。    

(三)申请人有关申请、证照办理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查询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目,或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 王佳阳    话:8425301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