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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6-09-20    点击:

因公出国(境)注意事项

一、出访前的准备工作
  (一) 组团单位必须在出访前对该团进行一次行前集中教育,要求出访人员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严格遵守外事纪律,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和保密工作。尤其对首次出国(境)或到一些敏感和未建交国家或地区的人员。
  (二)对出访任务和目的应认真研究、精心准备,做好人员分工,以保证顺利完成出访任务。
  (三)出访人员应对往访国的基本情况、双边关系以及安全形势、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等要有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可登陆外交部的网站www.fmprc.gov.cn查询。可根据出访国的具体情况做一些生活上的准备,如携带合适衣物,洗漱用品,常备药品,电源转换插头等。
  二、出访期间的注意事项
  (一)出访期间,各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和人员都应接受本地区我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遇到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出访人员应增强保密观念,注意行程和活动的保密,妥善保管内部材料,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
  (三)对外赠送礼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赠礼应本着对等、从简和务实的原则,并应考虑受礼人的有关习俗。
  (四)出访团组应按照国际通常做法和往访国习惯提出合理的礼宾要求,不应过分追求接待规格,或提出过高的要求,应客随主便。
  (五)出访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护照、机票和其它财物,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拒收任何可疑信函和物品。要有应急应变意识,对国际恐怖主义袭击和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持高度警惕。
  (六)注意文明礼貌及社会公德,切勿在公共场所如机场、酒店、餐厅等大声喧哗或乱丢废弃物,吸烟应到指定场所。
  三、做好出访后的有关工作
  (一)出访团组回国后7天内,须按要求交回护照或港澳通行证。
  (二)厅局级人员出访团组回国后30天内,由组团单位向省外办和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出访总结报告。出访总结报告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三)注意整理、保存和归档出访资料。出访资料包括出访准备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出访国的有关情况,邀请单位和邀请人的资料和联系方式,接待单位和外方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公务活动资料(包括会谈记录、签署的协议、备忘录、照片和名片等)。